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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
學費:2.6萬
學制:2年
方式:周末班
一、學院簡介
湖南師范大學創建于1938年,位于歷史文化名城長沙,是國家“211 工程”重點建設的大學,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教育部與湖南省重點共建“雙一流”建設高校,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高校,湖南省“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師大商科源遠流長,早在1938年原國立師范學院時期就已開設了經濟學、中國經濟組織、國際政治經濟、近代外國經濟史等經濟管理課程。
賡續發展至今,商學院已成為包括金融、經濟、會計、工商管理等學科專業在內的綜合性商學高等學府,擁有從本科-碩士-博士-博士后的完整人才培養體系。本科教育方面,經濟學、金融學和會計學均為國家一流本科專業;研究生教育方面,擁有理論經濟學、統計學兩大一級學科博士點和博士后科研流動站,以及工商管理、應用經濟學、理論經濟學三個一級學科碩士點,下設產業經濟學、金融學、企業管理、會計學、政治經濟學、西方經濟學、世界經濟、區域經濟學、人口資源與環境經濟學等多個二級學科碩士點,工商管理碩士(MBA)、金融碩士(MF)、會計碩士(MPAcc)三個專業碩士學位類別。商學院立足國內現實需求,放眼國際商學前沿,著力于培養專業技能精湛、綜合素質優良的高質量人才,畢業生廣受包括金融機構、政府部門、大型企事業用人單位的好評。
二、招生專業和方向
招生專業 | 專業方向 | 學位類型 |
金融學 | 商業銀行經營管理、資本市場與投融資管理、金融工程與金融科技、公司金融、金融監管等 | 經濟學碩士 |
三、申請條件
(一)已獲得學士學位,并在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19年3月以前獲得學士學位者),或雖無學士學位但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者;或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獲得者。
(二)申請人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有關材料經審查確定具有申請碩士學位資格。
四、申請步驟
(一)依據《2022年3月湖南師范大學同等學力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選擇合適專業。
(二)登陸“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同力統考→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管理信息平臺進行注冊。注冊日期填寫期段為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29日。注冊后,填寫好基本信息,提交相應學位申請。
(三)登陸“湖南師大研究生院網站”→網站導航→學位管理→同等學力,查看《2022年3月湖南師范大學接受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簡章》,下載《湖南師范大學接受在職人員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報名表》,親筆填寫一式三份;申請人親筆簽名、張貼照片(與上傳“同等學力申碩”國家信息管理平臺的照片同底,兩寸免冠近照)。
五、現場確認
(一)現場確認時間、地點
1.時間:待定。
2.初審地點及聯系方式:
初審地點:商學院(中和樓)302科研與研究生辦公室
3.復審地點及聯系方式:
復審地點:湖南師范大學研究生院一樓105室
(二)現場確認程序
1.商學院(中和樓)302科研與研究生辦公室辦理初審
申請人提供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以備查驗,同時向提交學院一份擬申請專業相關的研究計劃。學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查驗申請人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的真實性,必要時采取筆試或口試方式對申請人的學業水平進行考核,決定是否接受其申請,并在《湖南師范大學接受在職人員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報名表》(一式三份)上簽署初審意見(加蓋學院公章)。
2.學校研究生院105辦理復審
申請人需提交的書面材料:畢業證書、學士(碩士、博士)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湖南師范大學接受在職人員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報名表》一式三份。
(三)繳納培養費
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分為兩個階段收費,第一階段申請學位培養費于現場確認時一次性交納,第二階段申請學位評審和答辯費在學員通過全部考試且被批準撰寫學位論文后,在進入學位論文撰寫階段前一次性交納,總費用3萬元左右(以物價部門審核為準)。
(四)信息采集等
采集電子圖像及指紋信息,上交簽署好的《誠信承諾書》。
(五)查詢注冊結果
申請人登陸全國同等學力管理信息平臺查詢審查結果。
六、學習年限
一、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分為兩個階段:課程學習培養階段(簡稱第一階段)和撰寫學位論文及答辯階段(簡稱第二階段)。申請人自通過資格審查之日起,須在六年半內完成兩個階段的培養任務。
二、第一階段:申請人自通過資格審查之日起,必須在5年內完成學位授予單位組織的全部課程考試和國家組織的水平考試,且成績合格。5年內未通過課程考試和國家組織的水平考試者,本次申請無效。
課程考試考核由商學院負責,國家組織的水平考試內容如下:
考試科目一 | 考試科目二 | 備注 |
外語:《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英語水平全國統一考試》 | 學科綜合:《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學科綜合水平考試》 | 先免試入學參加課程學習,課程學完后再申請碩士考試。 |
三、第二階段:申請人通過學位授予單位組織的全部課程考試和國家組織的水平考試后,必須在一個月內辦理進入學位論文階段的手續,并在一年半內完成學位論文的開題、撰寫和答辯。如答辯未通過可申請一次重新答辯,但需在半年之內通過論文答辯,且重新交納答辯費,如仍未通過則不能再申請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