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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經濟學
學費:3.9萬
學制:2年
方式:網絡班
湖北師范大學(HubeiNormalUniversity)位于湖北省黃石市,是一所省屬綜合性重點師范類本科院校,擁有碩士學位授予權,是全國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學校,為“湖北省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湖北省首批入選和牽頭高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博士學位的規定》(學位〔1998〕54號)文件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簡章。
一、申請人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的在職人員。
2.申請碩士學位的在職人員應具有大學本科學歷且已獲得學士學位,并在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雖無學士學位但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在申請學位的專業或相近專業做出成績。
3.具有專科學歷或本科學歷無學士學位者,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驗,經申請也可報讀,但不能申請碩士學位,學員完成課程學習且成績合格,由學校頒發“湖北師范大學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結業證書”(加蓋湖北師范大學的鋼印、紅印、校長印)。
二、報名程序
1.報名材料:申請人報名時需出示并提交如下材料:
①有效身份證件、學位證書、畢業證書復印件各一份;
②填寫“湖北師范大學接受在職人員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登記表”兩份;
③同一底版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張。
4、錄取:學校根據年度接收計劃,擇優錄取,建立學籍檔案,取得湖北師范大學在職人員以同等學力進修碩士學位課程資格。凡因弄虛作假或個人原因而未被接受申請者,報名費一概不予退還。
三、學位課程學習和考試
1.對取得學位課程學習資格者,各學習中心根據申請人意愿采取隨在校研究生學習或單獨開課等授課方式,在五年內修完所申請學科專業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并通過全部考試(含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達到規定的學分。
2.專業跨度較大申請碩士學位者,學習期間(在開始學習的第一年內)應在我校補修所申請專業的3-5門本科階段主干課,且考試成績合格。
3.各專業的學位課程考試按在校研究生的考試要求和評卷標準進行。學員在通過我校的全部研究生課程考試后,由我校頒發研究生課程結業證書(加蓋湖北師范大學的鋼印、紅印、校長印)。
4.學習期間,外國語(限英語、俄語和日語)須通過在職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課程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學科綜合須通過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每年全國統一考試和報名時間以及具體事宜,均依照當年國家有關文件規定辦理。
四、撰寫學位論文、論文答辯和學位申請
1.申請人符合以下條件可于每學期在規定時間內,向有關學習中心提出撰寫碩士學位論文資格的申請:
①自入學到申請撰寫論文的時間在五年之內;
②修滿我校相應專業“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學分、跨學科(專業)申請須補修所申請專業本科主干課程3一5門,并通過全國外國語和學科綜合水平統一考試,成績合格;
③取得與申請碩士學位專業相關的研究成果。
2.經批準進入撰寫論文階段的申請人,須在批準后一年內提交申請學位論文并進行淪文答辯。無特殊原因逾期未進行論文答辯者,取消申請資格。
3.經校學位辦公室審查合格,同意答辯申請后,由各院、系組織論文評閱與答辯,將提交的所有材料連同考卷歸檔保存五年,以備檢查評估。
4.學位論文評閱與答辯程序按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有關文件執行。
5.通過答辯并經湖北師范大學學位評定機構審核通過,授予湖北師范大學碩士學位。
五、申請學位費用
1.在職人員申請學位費用包括學位課程學習,論文指導、評閱與答辯,學位審核及管理等費用。
2.課程學習和論文研究所必須的書籍資料、實驗及材料消耗另行收費,由有關學習中心據實收取。
六、繳費流程
總學費(含論文答辯)為39000元。學費按照兩個階段繳納:第一階段培養費:課程學習和國家考試階段。此階段繳費18000元。含第一階段湖北師范大學相關專業學分在線修讀以及國家考試輔導(網課)。第二階段培養費:通過國家考試后。此階段繳費21000元。含第二階段學分修讀和碩士論文答辯費。
注:如沒有通過國家考試僅想獲得結業證書,第二階段培養費僅需繳納10000元。如個人只研修課程,不申請結業證書,第二階段無需繳費。
七、其他事項
1.申請人提交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論文、專著等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申請資格。
2.申請人因個人原因中止學習,不再修讀學分或者申請碩士學位,須由本人向所屬學習中心提交終止學習申請書,單位負責人簽署意見后送交研究生處審批,批準后辦理相關手續,但所交費用不予退還。
3.學習期間的書籍資料費、學位論文打印費、到校聽課、參加考試和論文答辯的差旅、食宿等費用自理。
八、聯系方式
咨詢老師:李老師
聯系電話:13391639364(微信同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