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師范大學教師教育學院 2021年碩博連讀招生選拔實施細則
時間:2021-09-05
來源:浙江師大
根據《浙江師范大學關于印發碩博連讀招生選拔工作管理辦法(修訂)的通知》精神,為了激勵在校碩士研究生,增加優秀博士研究生生源,提高博士研究生培養質量,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2021年碩博連讀招生選拔實施細則。
一、組織機構
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考生進行專業筆試、面試,及科研能力考核、外國語聽說能力測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二、招生計劃
2020年我院招收學術型博士29人(教育學23人,心理學6人)。
2021年我院正式招生計劃以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其中直接攻博、“申請-考核”和碩博連讀招生計劃數一般不超過該學位點總計劃的80%。
三、學制
基本學制為4年。
四、報考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體健康狀況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三)有至少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四)無任何學術不端行為,無違法違紀處分;
(五)具有扎實的理論基礎、較強的創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發展潛力較大;
(六)已完成碩士研究生培養計劃規定的課程學習,學位課成績優良;具有較好的外語能力,英語水平應達到以下條件:CET6≥425或IELTS≥5.5或TOEFL≥80或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外語成績≥60分;
(七)碩士學位論文選題具有發展成博士學位論文的潛力;
(八)我校在讀2019級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所修碩士學位專業與攻讀博士學位的專業相同或相近。
五、報名
(一)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20年12月5日-12月25日
(二)報名方式
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于規定時間內登錄“浙江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博士研究生網上報名系統”,按要求提交報名信息(所有網報信息字段,特別是學籍學歷信息必須填寫準確、完整,應屆碩士生最后學歷應選擇“碩士生”,最后學位應填寫碩士的學位,碩士畢業年月為“202107”),辦理報名手續,未參加網報者不得參加考試。
考生應按要求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錄取或學籍注冊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考生網報結束后,學院進行資格審查,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須于規定時間內,將報考費(150元)匯入我校財務賬號(繳費方式在網報結束后另行通知)。
(三)提交材料
1.《浙江師范大學2021年博士研究生報考登記表》(網上報名成功填寫完成后下載PDF文檔打印,需所在學院蓋章);
2.擬攻讀博士學位期間本人的研究計劃書(3000字左右);
3.相關專業教授(或相當職稱)及以上專家簽字出具的推薦信2封(原件),其中一份為碩士期間導師的推薦信;
4.碩士研究生課程學習成績單;
5.英語水平證明復印件;
6.本科畢業證復印件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7.本人二代身份證復印件;
8.在碩士研究生學習期間所獲獎勵、參與科研情況、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其他能證明學術能力的材料(以上成果的發表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
9.考生承諾書。
以上所需材料務必在報名結束(2020年12月25日前)交到報考學院,或通過郵政EMS(或順豐)寄至報考學院。逾期提交(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準)或報名材料不齊全者按自動放棄報名資格處理。
報考材料寄送地址: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迎賓大道688號浙江師范大學教師教育學院研究生辦公室17幢433室。
六、考核內容及要求
(一)資格審核
2020年12月底,學院成立資格審核小組,依據本簡章規定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確定入圍名單。
(二)綜合考核
考核時間:2021年1月初
考核內容:包含筆試、專業面試、外國語聽說能力測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等。筆試科目詳見招生專業目錄。筆試不及格不予錄取(未達到滿分值的60%為不及格),專業面試成績不及格不予錄取(未達到滿分值的60%為不及格)。
1.筆試
考試科目為業務課二(具體考試科目和參考書目見附件),閉卷筆試,總分100分,考試時間為3小時。
2.面試
面試包括科研成果考核和專業學術能力考核兩部分。科研成果考核占30分,專業學術能力考核70分,總分100分,每人不少于30分鐘。
科研成果考核,由面試考核小組結合考生提供的相關科研成果材料,綜合判斷考生科研基礎和學術潛力。專業學術能力考核,對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科研創新能力、本學科前沿領域及最新研究動態的掌握情況等進行綜合測評,判斷考生是否具備博士培養的潛能和素質。
3.外國語聽說能力測試
外國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側重考查申請人運用外語進行聽說交流的能力。由外國語聽說能力測試小組考核,測試時間不少于5分鐘。
4.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主要考核申請人的政治思想表現、學習工作態度、道德品質及考試誠信等方面。由思政考核小組負責考核。
七、成績計算及錄取原則
(一)成績計算
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二)錄取原則
按照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學校招生錄取辦法,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考生筆試、面試成績,以及科研能力、外語水平和思想品德等考核的情況,擇優錄取。原則上每位導師每年最多可招收1名學術型博士。
凡具下列情況之一,申請人將被認定為復試不合格,學校不予錄取:
1.筆試或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線(60分);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外國語聽說能力測試不合格;
4.體檢不合格。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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