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博士研究生學科綜合考試管理細則
時間:2020-08-27
來源:ATOzOj
學科綜合考試,旨在對博士研究生在課程學習階段掌握基礎理論和相關專業知識的情況進行考核,以考查其是否具備進入博士學位論文相關科研工作的資格。為進一步開展博士研究生學科綜合考試制度改革,真正發揮綜合考試作為甄選攻讀博士學位候選人的分水嶺作用,切實提高博士生培養質量,特制訂以下管理細則:
一、考試規范
學科綜合考試,是在博士培養方案學分修滿,課程成績合格之后,考查博士研究生在本門學科上是否基本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以及必要的相關學科知識,并具有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學科綜合考試包括全院統一的學科綜合考試和各專業方向上的資格考試。所有博士生都必須參與全院統一的學科綜合考試;各專業決定是否開展本專業方向上的資格考試。
學科綜合考試成績合格,方可進入博士學位論文開題報告工作。成績不合格者,可參加下一年度考試進行補考。每名學生只能補考兩次。如三次考試不合格,則按照《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執行。
二、考試內容
全院統一的學科綜合考試內容涵蓋博士階段的高級政治經濟學、高級微觀經濟學、高級宏觀經濟學、高級計量經濟學和高級數理分析方法等科目。
各專業如果開展專業方向上的資格考試,考試內容應該涵蓋本專業的學科基礎理論、學科前沿理論、專業主文獻以及專業方向上應該具備的分析能力和方法。
三、考試方式
全院統一的學科綜合考試的方式為閉卷筆試,滿分100分,60分(含)以上為考試合格。對于考試不合格的學生,不安排單獨考試,需參加下一次全院統一的考試。
專業方向上的資格考試,考試方式和內容根據各專業具體規定進行。滿分100分,60分(含)以上為考試合格。對于考試不合格的學生,各專業可以安排單獨考試,但是兩次考試之間至少間隔半年。
四、考試時間
博士研究生一般在博士入學后的第四學期參加全院統一的學科綜合考試。
在碩士階段提前修完博士階段的高級政治經濟學、高級微觀經濟學、高級宏觀經濟學、高級計量經濟學和高級數理分析方法等基礎課程,并且經研究生院審核同意將學分帶入博士階段的學生,可以在博士入學后的第二學期參加全院統一的學科綜合考試。
各專業如果開展本專業方向上的資格考試,時間安排由各專業自行決定。學生必須修完培養方案要求的所有課程,方可申請參加專業方向上的資格考試。
五、全院統一的學科綜合考試的命題和閱卷
政治經濟學、高級微觀經濟學、高級宏觀經濟學、高級計量經濟學和數理分析方法等教學團隊,根據當年制訂培養方案的實際情況和教學要求,建設和動態完善學科綜合考試的題庫。
全院統一的學科綜合考試前,由主管院長會同相關教學團隊的負責人抽題制卷。
全院統一的學科綜合考試的閱卷,采取“密封改卷、流水作業”的形式。
閱卷老師完成閱卷工作后,由學院教務老師對試卷進行拆封并登記成績。
六、各專業方向上的資格考試
如果開展專業方向上的資格考試,形式和內容由各專業自主決定。
七、考試成績的評定
考試完畢,考試委員會應就本次考試內容所涉及的領域、考生對這些領域知識掌握的程度,以及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寫出評語,填寫《中國人民大學博士研究生學科綜合考試審核表》,考試委員會主席及委員審核無誤后,分別簽名予以確認。
八、考試記錄及材料保管
教務科負責保管學科綜合考試的相關資料,待博士研究生申請學位論文答辯時進行歸檔,畢業時一份存學校科技檔案,一份存學生人事檔案。
九、本細則自頒布之日起實施,解釋權歸經濟學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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