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師范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
時間:2021-04-03
來源:四川師大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0〕8號)以及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為做好我校今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特制定此復試錄取辦法。
一、工作原則
研究生考試招生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復試是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各培養單位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妥做好2021年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
(一)嚴格按照《高等學校春季學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第三版)》(國衛辦疾控函[2021]102號)文件精神,堅持把考生和復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堅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實“四早”防控措施,精準防控,切實做好研究生考試招生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開、結果公正、監督機制健全。保證考生咨詢、投訴的渠道暢通,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以提高生源質量為核心,堅持全面考核,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全面考察的基礎上,加強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創新精神和培養潛質等方面的考核。
(四)堅持客觀評價的原則。同一專業采用同一標準進行復試。
(五)嚴格按照當年招生章程規定執行,一般采用差額方式復試。
(六)校內各培養單位得到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以按照一級學科調高教育部或學校劃定的復試分數線(專業型按專業學位類別劃線),并提前在培養單位網站告知考生。
(七)復試前在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且提前告知考生按照研究方向招生的學科(專業),可以按照研究方向進行復試、錄取。若考生愿意且在調整后的研究方向復試合格,可調整其研究方向。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管理機構
1.成立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汪明義校長任組長,王川副校長任副組長,研究生院院長何詣然、紀委辦公室負責人毛張燕、研究生院分管招生工作副院長霍小軍為成員。四川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我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全面領導和統籌管理,根據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試院今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規定,制定學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統籌調配招生計劃,審核擬錄取考生。
2.成立學校研究生招生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王川副校長為組長,學校辦公室(保密辦)主任唐文炎、研究生院院長何詣然、研究生院分管招生工作副院長霍小軍、網絡與信息化管理處負責人張松、宣傳部負責人汪春陽、后勤服務管理中心負責人趙建、計劃財務處負責人李興聰、保衛處負責人李海為成員。各單位相互配合,對網絡遠程復試技術保障、各種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特別是新冠肺炎疫情的應急處理)、考生繳費、復試期間校內交通疏導等工作,嚴格按照學校研究生招生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的《四川師范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四川師范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輿情防控應急預案》《四川師范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網絡遠程復試應急預案》《四川師范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地震火災防控應急預案》履行職責。
(二)培養單位組織機構
1.成立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一般院長為組長,成員包括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及相關人員。全面負責本單位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包括制訂本單位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指導后勤保障小組、復試小組開展相應工作,及時向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匯報突發事件并接受其工作指導。
2.成立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組,培養單位黨委書記為組長,成員包括紀檢工作負責人及相關人員。主要負責對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的督查,包括復試辦法、復試程序、錄取結果、考風考紀、投訴處理等。
3.成立復試小組,在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的指導下實施復試工作。復試小組組長一般由教授擔任,成員由碩士生導師、外國語言專家組成(小組總人數不得少于6人,其中一人負責考生資格審查及身份識別等應急服務工作)。招生小組組長和各復試小組組長商議后隨機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負責本學科(專業)的復試工作。
4.成立后勤保障小組,負責網絡遠程復試全程技術支持、設備調試、場地布置、疫情監控、應急處理等后勤工作,對突發事件及時向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匯報。
三、工作實施
(一)復試對象
取得我校復試資格的考生,即一志愿統考聯考上線考生、推薦免試生(含支教生、碩師計劃考生)和調劑考生(名單在四川師范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公布)。
(二)復試時間及方式
復試于3月底開始,培養單位根據學科特點、生源情況自行確定復試時間,但需將具體的復試安排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合格之后方可進行。
采用網絡遠程復試,具體操作按照《四川師范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網絡遠程復試操作指南》執行。復試開始前綜合運用“兩識別”“四對比”,考試中采取“一平臺”“三隨機”等方式強化復試過程的監管。
(三)復試要求
1.各培養單位可在規定時間內自行實施具體復試工作。復試小組長就遠程復試的考查特點、提問技巧和能力考查等,對小組成員進行業務指導,保證復試質量。
2.復試命題工作一般由復試小組完成,每一科試題需兩名以上老師命制,其中一人為該科目命題小組長,且每人只能參加一科試題的命制。
3.以全面考查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培養潛質為主,一般不采用筆試,盡可能使用綜合性、開放性能力測試試題。
4.針對一些專業技能較強的學科(專業),培養單位可要求考生提供近期音頻、視頻影像等資料作為重要評分依據。
5.復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不多于30分鐘。外語復試(聽力、口語)時間一般為5—8分鐘,專業復試時間一般為15—22分鐘。
6.外語復試試題難易程度以大學普通本科畢業生外語水平達到的基本要求為準。
7.復試工作現場關閉通訊工具,全程錄音錄像,培養單位保存視頻資料一年以備查;各復試小組成員僅根據考生作答情況獨立評分,試題、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記錄等密封后交研招辦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四)成績構成
1.復試成績為:專業測試成績、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綜合能力面試成績之和。
其中:初試成績滿分為500分的,專業測試成績滿分120分,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滿分20分,綜合面試成績滿分80分,專業測試內容嚴格按照招生章程的規定執行(特別是藝術、體育類專業和按照研究方向招生的專業)。專業測試成績低于72分者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外語測試成績低于12分者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綜合面試成績低于48分者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初試成績滿分為300分的,專業測試成績滿分80分,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滿分20分,綜合面試成績滿分30分,專業測試內容嚴格按照招生章程的規定執行。專業測試成績低于48分者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外語測試成績低于12分者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綜合面試成績低于18分者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同等學力、跨專業報考考生加試科目一般不采用筆試(2門以上),加試內容嚴格按照招生章程執行,每門滿分100分(不計入總分),任意1門加試科目成績低于60分者,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未加試,不予錄取。跨專業考生是否加試,按照招生章程執行。
2.初試成績滿分為500分的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加分項*50/72(如招生章程約定與此計算方式有異,則按招生章程約定執行)。
初試成績滿分為300分的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加分項*30/43(如招生章程約定與此計算方式有異,則按招生章程約定執行)。
(1)學術論文加分: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學術專著、專利等成果(署名第一)公開發表每項初試總分加1分;中文核心刊物每篇初試總分加5分;SCI、CSSCI收錄期刊論文每篇初試總分加10分(上述加分可累加,但總分不超過10分)。考生加分項成果認定由培養單位參照上述標準執行。必要的資料須留存一年以上備查。
(2)“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3年內參加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3年內參考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若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不再加分。
(4)“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3年內參加考試的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初試總分加15分;報考其他類別專業,初試總分加10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3.體檢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任一項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或錄取之后也取消錄取資格)。
4.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在中國研招網審查未通過者,規定時間內未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材料,不予錄取。
特別說明:專業學位復試要求若與以上有異,培養單位須提前在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然后遵照相應教指委的要求執行,并提前公開告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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