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師范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辦法
時間:2021-04-06
來源:山西師大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0〕8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和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關于做好我省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晉招考研〔2021〕3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調劑工作辦法。
一、調劑系統時間設定
1.每次調劑系統開通前,研究生院主頁提前發布調劑系統開通時間及調劑要求等調劑信息。
2.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設定為36個小時。
3.各學科、專業視考生接受志愿具體情況實行調劑動態管理。
二、調劑基本條件
接收調劑考生的學科、專業(或研究方向)為我校線上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或研究方向)。調劑的基本條件為:
(一)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二)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三)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四)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五)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指體育學及體育碩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及中醫碩士,工學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體育學與體育碩士,工學照顧專業之間調劑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六)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七)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相關招生單位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三、其他說明
1.每次調劑系統開放周期內,結合我校調劑通知要求進行調劑工作。
2.所有調劑工作均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進行,考生選報調劑志愿時,不僅要選擇學科、專業,同時要選擇研究方向,缺一不可。我校根據考生的初試成績、報考學科、專業、畢業專業等情況對考生進行綜合篩選,并通過該網站給考生發送復試通知。考生要及時點擊“確認”同意參加復試,否則不能進入下一階段復試。
滿足調劑原則的情況下,報考全日制的考生可以調入到非全日制,原報考非全日制的考生也可以調入到全日制。
3.調劑工作由研究生院歸口管理并統一辦理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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