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學開展2020年研究生教育教學成果培育項目建設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0-09-22
來源:暨大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為切實做好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學成果培育工作,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學水平,現開展2020年研究生教育教學成果培育項目建設工作,其結果將作為推薦申報下一屆省級、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的基礎,請各單位高度重視,結合自身情況積極組織申報。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育建設原則
(一)問題導向
以研究生教學及培養過程中存在的現實問題為先導,重點解決研究生培養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突破。
(二)質量導向
以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教學質量為核心,深化分類培養改革、完善分類培養體系為重點,加強內涵建設,促進科教融合、產教融合,加強教學質量保障。
(三)協同創新
充分整合校內外優質資源,推進協同育人,創新研究生人才培養機制,推進人才培養模式改革。
二、申報范圍
學校從事研究生教學工作的教師、教學輔助人員、教學管理人員均可申請。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培育項目的主要負責人應具有高級職稱,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學風,有三年以上從事研究生教育或管理的工作經歷,勇于開拓創新,能組建和帶領團隊協作攻關。
(二)項目類別分為研究生教育理論研究(以下簡稱“教育研究類”)和研究生教育教學實踐(以下簡稱“教育實踐類”)兩類。“教育研究類”培育的成果應有望在研究生教育理論研究中取得理論突破和創新,提出新觀點、新概念、新思想、新方法,針對教育改革發展中的重大現實問題提出有價值的政策建議和改革方案,受到學術界普遍認同。“教育實踐類”培育的成果應有兩年及以上的實踐檢驗,在研究生培養模式、質量保障、制度機制改革、教育教學環節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效,經過教育教學實踐檢驗,得到社會和專家的廣泛認可。
(三)申報培育項目的主要負責人(集體)應直接參與成果的方案設計、論證、研究和實施全過程,并做出主要貢獻。
(四)申報培育項目由2個以上集體或個人共同負責的,在成果的負責人征得本單位同意后,由第一負責人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并向學校推薦,或第一責任單位牽頭,由3個以內主要責任單位聯合推薦申報。
(五)每項成果參與申報的主要參與人員一般不超過5人,鼓勵跨學科、跨學院(部)或聯合校外企事業單位進行申報。
四、申報流程
(一)申報者填寫《暨南大學研究生教育教學優秀成果培育項目申報書》(附件1),并提交有關支撐材料,一式三份裝訂后交所在培養單位審核。
(二)各研究生培養單位負責對本單位申報的成果進行初審、評議并擇優向學校推薦,推薦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3個工作日。
(三)公示結束由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將推薦材料匯總,并填寫《暨南大學研究生教育教學優秀成果培育項目申報匯總表》(附件2)打印蓋章后一并遞交到研究生院培養辦,電子版發送至liuzw@jnu.edu.cn。材料遞交截止日期為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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